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

【中央社2010-01-11】美富豪早13小時過世 繼承人得繳高額遺產稅

美富豪早13小時過世 繼承人得繳高額遺產稅
2010-01-11 新聞速報 【中央社】
 美國大富豪羅曼(Fritz Lohman)若早點知道的話,臨死前也要多撐13個小時。

 「紐約郵報」(New York Post)報導,87歲的羅曼為紐約索荷區(SoHo)房地產大亨,2009年12月31日上午11時久病不癒辭世。

 若羅曼在2010年1月1日零時後過世,繼承人可以少繳至少300萬美元的遺產稅。這都歸因於國會2010年停止課征遺產稅。

 羅曼一千萬美元遺產的唯一繼承人勒斯里(Charles Leslie)表示:「羅曼可能會說,『他們為什麼沒告訴我?我可以拼死撐到隔天呀』。」76歲的勒斯里是羅曼的生意夥伴,也是生活伴侶。

 勒斯里說:「這實在荒唐可笑之至!你認為已經辦妥一切,預先做好萬全準備,你的人生最後卻因國會的法令而出現大逆轉。」

 勒斯里的律師貝爾(Erica Bell)也說:「差一天實在是差很多。」

 貝爾和許多人都沒料到,國會竟未能在2009年底前延長徵收2010年美國富豪的「死亡稅」(death tax )。依規定,遺產若超過350萬美元,超出的部分須課徵45%的遺產稅。

 按照目前的法律,2010年停徵遺產稅,但是2011年將恢復課稅,且變得更為嚴格,繼承超過百萬美元就必須繳稅。(譯者:中央社林亭儀)990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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